1、用气场所要注意。不得在高层建筑、地下及半地下室、公共用餐区域、密闭通风不良空间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。
2、用气场所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,并设置满足通风需求的机械送排风装置,燃具上方应设置有效排除燃烧烟气的设施。
3、禁止瓶装液化石油气和其他燃料(管道燃气、煤、油)在同一房间内使用。液化石油气钢瓶、连接管周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及其他物品,应方便检修。餐饮等场所必须安装防爆型式燃气泄漏报警器(安装高度距离地面高度低于 30cm,与气瓶的安装距离不宜大于 5 米),并保持通电,能正常使用。
4、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;禁止居民用户使用商用调压阀;禁止使用中压调压阀;禁止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、无 CCC 认证的燃气具;禁止软管长度超过 2 米或私接三通;禁止软管穿越墙体、门窗、顶棚和地面。
5、严禁使用直排式热水器,(烟道式与强排式)热水器不能安装在浴室内,热水器应请专业人员安装,废气排气管必须接至室外。燃具自售出当日起,判废年限应为 8 年。
6、燃气具连接管必须使用金属软管,请保持金属软管整洁不沾油污。金属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(8 年),减压阀一般不超过 5 年(以减压阀使用年限为准)。
7、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采取单瓶的形式和灶具连接,即一瓶一器具。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,不使用 50kg 钢瓶。
8、要有专门人员进行燃气安全检查,严禁擅自拆装,严禁用明火查漏。日常查漏可以用肥皂水、洗洁精水等涂抹,吹气泡的情况为漏气,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消除隐患。
9、日常管理要长效,非居民用户要明确专人负责使用管理。用户用气完毕应关闭瓶阀,启用时应检查气瓶、软管、灶具等有无泄漏,确保无异常后再启用。应配合好专业人员进行入户安检,仔细阅读并签收入户安检单。
10、严禁对气瓶进行加热、暴晒、摔砸、混动、倒卧、倒置气瓶或者拆修瓶阀等附件。调压器、燃气燃烧器具以及与其连接的软管和紧固件的维护、更新由用户
负责。
11、遇到燃气泄漏应切断气源,立即关闭气瓶阀门。严禁打开或关闭任何电器开关,如电灯、电扇、排气扇、抽油烟机、手机、冰箱、门铃等,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。应打开门窗,让空气流通以利于燃气散发。当发生严重泄漏时,请撤离现场,至室外拨打 110 或 119 报警,同时拨打 96507 进行抢险应急处理。
12、用户存在用气隐患问题的应在期限内整改完成,逾期不改正的,将依法停止供气,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。